我倚在楼外站着,看着黄泉路上来来往往的人,生生死死,如此短暂,他们随着谢必安缓缓往前,莺时会为每个人熬一锅汤,经过的人都夸她脚下的牡丹人间罕见。过了这么多时日,始终没有见到我要等的人。我偶尔会侥幸的想,他或许还活着,不是我错过。
范无救今日押着的,是一只形似孩童的怪物。我忍不住好奇上前,这里的生活实在乏味,每日观赏那些奇奇怪怪的妖精鬼怪成了我唯一的乐趣。她的身体短小,长着青苔似的斑迹,表皮渗着粘稠液体,手脚很长,爪子锋利,最有趣的是眼眶中那双猫眼,茶色的眸子乌黑的瞳仁,比猫身上的更好看。
“这是哪一种?”我问无救。
“餐尸,就是吃尸体的鬼”。无救简短的回答,炽焰的鞭子还缠在小鬼身上。
“啊?”我顿时为问出这个问题而后了悔,觉得身上寒意顿生,胃里翻江倒海。
“你可记得百花剜去了一个稚子的眼珠,喏,就是眼前这个,魂魄怨气太深,抢了猫的眼珠变成厉鬼。”黑无常津津有味的向我讲述这小鬼的来路。
原来是那个孩子,他不会想到,自己的眼珠就藏在受人供奉的花神庙里。我低头,发现她尾巴中卷着一截小东西,看不大清具体形状,大概是谁的骨头?恶心的情绪再次翻涌,不由我再往下想。
百花楼不再吸收亡魂精魄,日渐陈旧,落砖掉漆是常有的事,我的身子也随之越来越虚弱,此刻受妖气侵袭只觉通体发热眼前发黑。
这感觉并不陌生,我短暂的人生大致大多时间都是在这种病痛中度过。那时候我只是不受待见的乐师,还是个瞎眼的盲人,靠一把琴讨生活,不过因为他,我倒没觉着特别凄苦。现在他不在,我对这感觉忽而产生了些许的恐惧,似乎在眩晕中看到餐尸小鬼趴在腐尸上大快朵颐,它呲着牙发出低吼,好像要将我一同吃掉。
惊恐使我的手脚渐渐失去知觉,在纷杂的声响中彻底昏厥。
纷繁往事眼前过,似有人刺破云雾款款而来,修长的手将我的头托放在胸口,一颗药丸递到我嘴边。好生熟悉的场面,二十年里,每一次,他都这样给我喂药,眼角的热泪滚落出来,喉中哽咽出两个字:“别走。”
温软的唇,带一点冷的鼻息,对上我的唇,将药丸送入口,轻轻一吹,药丸连滚带爬的掉进腹中。我的脑中似有有电闪雷鸣剧痛,极力的想睁开眼睛,想看到他的脸,但越是努力却越是昏沉。
别走,别再留我一个人……
再睁开眼已是三日之后,黑白无常齐齐站在我的床头,要不是已经死了,这场面足以吓破我的胆。我哭着从床上滚下来,抓住范无救的衣角,问他,“我等的人来了,他来给我喂药了,对吗?”
无救蹲下身将我抱回床上,动作很轻,连呼吸也很轻,替我拭去泪水,“让你失望了”。
不是他?原来痴念成狂会产生幻觉。我收起眼泪,“没关系,我可以再等。”
必安意味深长的对天长叹:“执念太深,终是苦果。”
打破仅存的幻想比从没出现希望更让人难受。我拖着病体下床找酒,百花蜜酿,痛极的时候就变成了药。倒酒的一瞬,我发现摆满酒杯的桌上多出一小节东西,浑身又发起冷来,“这是……餐尸尾巴卷着的那根……人手指?”
必安手中无常名册闪动,他幻出一杯参茶,换掉我的酒,“不错,百花楼,马上有客到。”
他话音未落,百花楼便迎来了第一位客人,准确的说,是第一堆客人。那些被分割成块的肢体推着一个脑袋摊在我的门前。很好,吓得我再次背过了气。
强打精神再次睁开眼,谢必安已将破碎的魂魄拼接的七七八八,能看出来,这是一个饱经风霜的老人,身材修长,面容消瘦。还好餐尸只消化了他的内脏,拼起来勉强看的出人形,四肢用法术勉强粘合在一起,落在我桌上的手指也被装了回去,整个魂不大能活动,被必安摆在凳上,像是摔烂的木偶。
我全程低着头不敢直视,范无救在一旁无情的嘲笑,这点场面就吓破胆,以后还有的是更可怖的。
哎,谁叫困住我的地方是地府呢。
对面的中年人魂魄凝聚,打断我想逃的心情,开口介绍自己,“岳山苏子规。”
苏子规?我着实吃了一惊,准备开溜的脚抬起又落下,猛地抬头:“您说,岳山五杰之一的苏子规?”
中年人的头转不得,只极力将眼睛看向我,“怎么,姑娘也知我岳山学子?”
当然,我问:“先生可记得韩仲?”
苏先生用力眨眼,“当年在山上,我唤他琴痴。”
我为先生斟满一杯百花蜜酿,“那就对了,照辈分,我该称您一声师叔。”
岳山同门师兄弟各有所长,师父习得一首好琴艺,科考的资质却不如五杰,众人下山后只有他选择留在山上,我是他最后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弟子。
岳山五杰,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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