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百年前,人间。
“酿酒,酿来酿去不还是那么回事,有了吐域的金不换,咱这个不中用喽。”一个肥胖的酒倌光着膀子半倚在酒窖的门廊上和同伴调侃道。
“咳咳咳,哎,世道变了。”接话的是个麻子脸,极瘦,面色比菜色还不如,嘴唇乌的发青,永远佝着背,一说话咳的厉害。因为麻子脸的缘故周围人都叫他麻子,时间长了大家竟也都想不起他的原名是什么。
“哎呀我说麻子,你这个身体,趁早给家中的姑娘找一门好亲事吧,至少能吃上饭。”胖酒倌稍微俯下身,又对麻子说起他家姑娘。
麻子不回答,今日咳的尤其厉害,苟着背喘着粗气走开。他之所以还能在酒司做工,是因为有一个好鼻子,嗅觉出神入化,酒发酵到了几分、缺了哪种粮食,他一闻便知。没有人听闻麻子曾娶妻,但家中有个女儿,生的半分不像他,长发乌黑朱唇皓齿,额间有个天生的胎记,形似一朵牡丹,笑起来有说不上的娇媚。这些泼皮东西知道麻子穷困又有恶疾,时常拿他女儿开玩笑。
正说时,大家听得远远的有马车驶来,便都收了声,毕恭毕敬的站好。
车上下来一少年,身长八尺,着一袭深湖绿的绸缎,腰间系白玉云龙佩一对,手拿檀木扇,颇有青玉为骨的风姿,打眼便知是名满京城的莫家大少爷莫林钟。少爷身后的女子鹅蛋脸,杏眼桃腮柳叶眉,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梨涡,下颌正中有一颗不大的黑痣,云鬓上簪着一束银海棠,是二小姐莫莺时。
莫家侍酒司校使,为皇家供酒,也算个不大不小的官职,到莫林钟,是第二代。
今日立冬,是莫家办祭典开坛的日子。往前数个十年,到这个日子,莫家必是宾客如云,御赐三牲从宫门口一路抬到府邸正门,由三到五个老师傅齐齐领号,念祝词,祭天地,拜酒仙。时至今日,到了莫林钟接手酒司,有一种唤作金不换的美酒从西边的吐域国传入,京城酒的行市便一日不如一日。莫老爷去世留下大大小小的摊子给初出茅庐的林钟,情势一言难尽。
仪式过半,莫林钟走到人群当中,向一众工人拱了拱手,眼眶有些湿润,叹了口气,语气沉重:“诸位,莫家基业传至今日,时遇风水轮流世道维艰,恳请大家再努努力。”
莫林钟的话一出,工人们一锅粥似的议论起来。酒在,莫家在,酒要是完了,莫家便也完了。一向自视甚高的少爷若不是真到了紧迫的时刻,是万不会低声下气说出这番话的。靠出力气为生的普通百姓再寻活计并非易事,失去这份工钱对于很多工人近乎灭顶之灾。
麻子也在一旁沉沉的叹气,想起了自己的女儿。
那不是他亲生的女儿。当年他在家门口捡到小女孩的时候,就知道她异于常人。且不说她头上牡丹状的胎记,明艳的样貌,单单是她周身铺满的鲜花就知绝非常人。那时候的小女孩只有不到十岁,高烧七天七夜,麻子日夜不离的照顾,把自己仅有的积蓄都拿来给她看病,她病好后开口第一句,就是唤了麻子一声爹。麻子给她取名叫百花,百花盛开的百花。两人相依为命如今已是第十个年头。
今年的祭典,从头至尾不见恭贺的人群也没有往日王宫的赏赐,潦草的令人心酸。莫林钟话里的意思,大家听的明明白白。谁能想到呢,莫家如此一棵大树,不过是浇上了一杯金不换,就几乎泡死了整条根。
忙完,回到家已是夜深,麻子心下烦乱,咳得甚是厉害。百花闻声推门来看,只见麻子披着单薄的棉被端坐,一手扶着床,一首捂着胸口,想起身反而觉着嗓眼似有铁链索喉一口鲜血咳了出来。百花大惊,赶忙上去将麻子扶住,轻轻为他顺气。
麻子的身体需要修养,家里也需要用钱。
“爹,明日起我替你去酿酒。”百花挽起头发,像是下了下决心。
麻子摇头,单是女儿这副相貌,在外都不知会惹多少眼。他不放心。
“为什么,难道因为我是女子?女子怎么了,当朝的帝王宰相,不都是妈生的。”除了长相,百花的性子也与麻子大相径庭,如果说麻子是骨头上都刻着老实,那百花就是一身反骨,刺猬一样的丫头。麻子总是庆幸百花长了女儿身,不然她的许多言论要是传出去,大小也得是个株连九族的重罪。捂住百花的嘴,麻子以父亲的威严在她额上敲了一下以示警告,但也没说不让百花去试。
说了她也不会听。若听话,就不是百花了。
莫林钟酒力不好又忧思繁重,典礼上多喝的几杯足足让他睡了一个对时,翌日快到晌午才从酒气中缓过来,坐起醒神,似听得门外人头攒动,喧闹的紧,更了衣推窗,便听到下人们奔走相告,说是李大人来了。
他的心一沉。
正堂之上,京城缉查巡防使李大人垮坐,腰间的赘肉撩在松木的椅上。他舔舔嘴角,玩味的笑笑,瞥向莫林钟,“不必紧张,年关将近,我只是受王命前来巡查,看看新春用酒备置的如何。”
林钟心下怨道,拿着鸡毛当令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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