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号:85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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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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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事后,吉利车沿着河堤路一路狂飚,转眼就逃得无影无踪。

    当然,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办案交警第一时间调取了事故路段周边的监控录像。

    根据目击证人提供的线索,确认了肇事黑色吉利车的车牌号码,查出了车主信息。

    在查出车主信息的同时,办案交警意外发现,这辆吉利车已经在案发当晚十点半左右报失。

    车主声称自己和朋友在一家烧烤店吃宵夜,车子停在附近的小巷里,结果吃完东西出来后发现车不见了。

    经核查车主说的是实话,案发时他一直和朋友在一起,可以完全排除作案嫌疑。显然是偷车贼偷车后,在逃窜过程中撞了人。

    交警部门兵分两路。

    一边继续派人调取事故现场附近的沿线摄像头,查找肇事车辆运行轨迹;

    一边安排警力在城区各个路口拦截、布控、搜查肇事车辆;同时通报公安部门请求协助搜查。

    出事地点在芙蓉街,出事时间是九点三十八分。

    好几个目击者亲眼目睹,一辆黑色吉利轿车疾冲过来撞倒两名受害人,然后扬长而去,无论是撞人前还是撞人后都没有丝毫减速。

    通往芙蓉街有两个路口,监控显示那辆黑色吉利轿车是从左边那个路口开过来的,当时的时间是九点二十三分。

    芙蓉街并不长,按正常车速能在三分钟左右走完。但轿车进入芙蓉街整整十五分后才一头蹿出街尾,沿着河堤路一溜烟跑掉了。

    芙蓉街中段没有监控,只有街头街尾的路口才有。

    轿车为什么会在芙蓉街停留了一刻钟之久?这很不符合偷车贼的行动规律。按理来说,偷来的车应该要尽管开去黑车厂改头换面才对。

    办案交警无法不想到一种可能性:难道驾驶车辆的那个家伙是故意等在公园后门附近,准备实施撞人计划?所以,他开车撞人的时候没有哪怕一丁点儿减速与刹车的痕迹。

    沿途监控显示,肇事车辆最后逃进了城南某片老街区。

    在前两天的一场暴雨袭击中,该街区遭到重创,区内所有监控摄像头损坏,线索至此中断。

    失窃的吉利车,最初就是在这片监控失灵的街区被偷走的,最终又回到了这片街区。

    警方发现了这辆肇事的吉利车时,它静静泊在某处偏僻的角落,车厢内已经空无一人。

    肇事车辆是案发前刚刚偷窃的,提前一刻钟就潜伏在出事地点;

    车祸发生后,驾驶员就迅速驾车逃回了那处监控全部失灵的街区,神不知鬼不觉地溜掉了;

    路面监控摄像头虽然拍到了黑色吉利车在车祸前后的行动轨迹,但开车的驾驶员却没有拍到面容;

    因为驾驶员戴了一顶棒球帽,帽檐压得特别低。监控摄像头大都安装在高处,从高处往下拍,帽檐就遮掉了上半张脸。

    此外驾驶员还穿了一件黑色高领外套,领子高高竖起,下半张脸也被捂住了。什么都拍不到,连是男是女都无法辨认。

    从监控失灵的街区偷来一辆汽车;事先提前潜伏在公园后门处;驾驶员一直小心隐藏着自己的面容;事发后又迅速撤回同一处监控失灵街区逃之夭夭。

    这一切,横看竖看都像是有预谋的犯罪行为。

    *

    最初发现这桩车祸有蹊跷后,交警部门就把案子转移给了对应管辖区的龙河分局。

    按规矩,命案死亡一人,由分局刑侦大队负责。但是龙河分局的刑警还在看案卷资料,就听说医院里的男伤者已经伤重不治。

    那名刑警马上拍着案卷说:“好了,这下市局的兄弟有事做了。”

    按照相关规定,命案死亡两人及以上,由市局刑警支队负责。分局就这样把案子上交到了市局,最终又落在了任远飞手里。

    对于这桩以制造车祸来实施杀人手法的故意杀人案,任远飞感觉要比骸骨案要好上手。

    毕竟两位死者有名有姓,无论车祸的实施者是针对他们当中哪一位起了杀心,杀人动机应该都不难查。

    一般的杀人案,警方首先要分析的就是杀人动机,这是破案的关键点。

    杀人动机一般来说无非就是三种:情杀,财杀或仇杀。

    无论是情仇爱恨,还是财产利益,都注定了杀人者与被杀者之间存在一定瓜葛。

    侦办工作就能控制在死者的个人社交圈里开展与进行,难度系数不会像无名骸骨案那么高。

    毕竟除了变态杀人狂这种特例外,正常情况下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杀人取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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