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知絮一早就发现沈逾出门了,他房门出奇地没关紧,半掩着,不用进去就能闻到柑橘香。
她在原地呆了好一会儿,才不会承认停在这是因为味道好闻。不知道怎么,一想到他昨天压到她身上,她就浑身发软。
他要是真压下来,她会变成一摊煎饼吧?毕竟,就算隔着衣服,她也能感觉到,他的腹肌很硬。
这严重影响到她的工作进度,不行,不能想,也不可以闻。
她嚼完最后一口烤吐司,拐过弯走到阳台,拔下插在头发上的素描铅笔,昨晚画了一半的画稿重新按下进度条。
早上的风是凉的,在她的身体和裙摆之间充满。
她一旦专注就顾不得时间流逝,还是先闻到不知谁家做了菠萝排骨的香味,才反应过已经晌午了。
她站起来活动身体,准备借着光好好欣赏一下今天的成果。
偏一阵凉风将她手中的画纸卷起来,绕了几个弯,坠到那满是蓝花楹花瓣的地面上。
她忙抓起钥匙往楼底跑,只见洁白的画稿被捏在一只小麦色的手里。
男孩狡黠又光亮的双眸,在泥土色的皮肤上显得十分耀眼,他细细打量着手中的画稿。
“那个,这个稿子是我的,麻烦你还给我。”孟知絮在男孩面前站定。
他看了她半天才开口:“你住三楼?”
她点头,手已经摊开在那男孩面前。
“是和沈逾一起住吗?”
“对,刚搬来没多久呢。”她胡乱敷衍着,却心疼着被男孩抓皱的画稿,“还给我好吗?”
“这个对我很重要!我画了好几天。”
“是吗?”他展眼笑起来,把画稿往身后藏:“那就更不能还给你了。”
“为什么?”孟知絮双眼瞪大,眉头拧起来,有些着急地伸手就要抢回来。
男孩拔腿就跑,还不忘回头扬起一个挑衅的笑:“因为沈逾是个坏蛋,你也不是好人!我这是替我姐姐教训你们!”
孟知絮顿然奋起直追:“你才是坏人呢!你是谁家的小孩?还给我!”
她可是蝉联三届校运会短跑纪录的人,追个小孩还不是有腿就行。
头发利落地甩起来,她从没这么喜欢过这头短发。
飞奔的感觉让她很痛快,那男孩的身影也越来越近,只是这三岔六巷她不熟,只能紧紧盯着。
正追得起劲,她准备加速将那小孩一举擒获,不知路过谁家院子,有人朝外泼了一盆水,她脚一滑,拖鞋滚落到一旁,孤零零地卷了几层灰。
追踪乍然断掉,男孩消失在小巷深处。
自诩“短跑女王”的孟知絮也撑不住了,穿拖鞋跑也太逊了,绝对不是因为她后继无力。
她弯着腰跳着把鞋穿上,沮丧极了,就差点没哭出来。
这种心情,在她发现下午画的好几版都不如被抢的那张时,到达了巅峰。
“这不就是欺负你这个外乡人吗?”
应因在电话那头忿忿不平。
孟知絮叹了口气:“我画了好多天、好多天……”
“找他家长啊,实在不行找居委会呗。”
孟知絮细若蚊蚋地哼了声,“这里我人生地不熟的,你说居委会帮谁?”
“这倒也是……”
“算了,明天晚上清渡有话剧晚会,我试试看能不能找到他。”
“行。你家男主人呢?”
“加班呢。”
“听你这怨气,还真像苦等老公下班。”
“……别了吧,他不回来挺好的。”
这样就不用看到他就又莫名其妙想摸他的腹肌。
“可是你不觉得幻想更可怕么?”
“在幻想里,会有比这过分一百倍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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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攘的人群间流动着松软的凉空气,使孟知絮想到高中时候的校庆晚会,被应因紧紧攥着手,一边装作漫不经心,一边搜寻着暗恋的人的眼睛。
她喜欢干碰运气的事,如果心想事成了,就是缘分的写定。她沉迷于这种偶然。
那时候,总遇见应因喜欢的男生多些吧。她没什么失望的感觉,仿佛就只特别享受那一段有可能的时光。
现在也一样,夕阳下搭建起的红火的舞台,摩拳擦掌的居民演员们依挨在旁边,这一切光景全都置于老人们的蒲扇前,摇摇晃晃地扇出许多期待来。
话剧开场,是一出《红玫瑰与白玫瑰》。
尹凝演的红玫瑰王娇蕊,身着曳地长睡袍,懒懒地依偎在电话旁,娇憨妩-媚,上了妆的她更具风情。
一场终了,余韵未止。
……
最后一节在凉丝丝的夏风中开场,闻起来有点空旷的意味。
剩下的观众大多都是年轻的男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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