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解了。”说完就拉开凳子想要开门出去。
然后呢?这就走了?就问这些?
“等一下,所以,我这是算面试通过了吗?”石可玉起身追问。
面试官斜睨她一眼:“你才毕业没一年,本来也没指望你有多深的工作经验,只要工作过了解这个行业就够了。至于具体的面试结果,回去等通知吧。”
石可玉走出写字楼的时候脑子都是懵的。
四月的天,阳光明媚却并不炎热,她站在大门外,看着远方的蓝天白云,又看着脚下阳光斑驳绿树成荫,心情糟糕。
回想起自己躺在大学操场上,靠着宋言的腿无忧无虑的看着头顶阳光穿过绿叶,石可玉只觉得可惜了眼前这么好的天气。
“振作起来吧,下午还有场面试呢。”石可玉叹了口气,对自己说。
接着她又坐了一个小时的地铁换乘半个小时公交到了下一个面试地点,面试流程和问题与上午的都差不多,只不过问的是关于鞋子设计方面的事情,她连懵带编的说了一些自己对鞋子设计的看法糊弄过去,面试到最后还是要回家等通知。
一整天下来,石可玉只觉得身心俱疲。回到出租屋,她脱了鞋就躺在床上,菜也没买饭也没做。她看了一眼时间,心里盘算着再躺多久,才能回点体力够她出去打会球。
和石可玉一样忙活了一天的人,还有沈昭明。他中午和小胖刚陪完一个投资方吃饭,下午又陪另两个老总喝酒,等到家已经是晚上八九点,身心俱疲。
沈昭明费神的解掉了领带,取下了眼镜,就像是解除了身上的某种封印一样,整个人也放松下来。
他习惯性的拿着玄关旁的洒水壶去厨房接满水,然后慢悠悠的拎着它往书房的阳台去——那里有一排花池,里面种满了留兰香薄荷。
沈昭明搬了一把凳子坐下来,低头拿着洒水壶细心的给它们浇水,挨个扒开叶片让底下的土壤吸收充足水分,而这水看似是浇灌了它们,其实也是浇灌了他麻木的心。
看着它们因着充分的营养和水分而长势极好,沈昭明心里终于有了一丝对于生活的欣喜,因为这些正在生长的薄荷,他才感觉到自己也像它们一样,无论生长在哪里,只要有一丝希望,就可以自由生长。
沈昭明坐在阳台,什么也不干,就看着那些薄荷。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又听见了他熟悉的楼下生疏的投篮声,而且一听就知道,又没投中。
听着楼下篮球场的球声,沈昭明陷入回忆。
梧桐春苑是个老小区,他从小就住在这里。从前父母还没有出国,他们一家三口都住在这个小区,沈妈妈是个文娱记者,而沈爸爸则是国内最早那波做软件开发的人。
曾经他很喜欢在楼下的篮球场打球。小时候看爸爸打篮球很帅,妈妈在旁边鼓掌做啦啦队,而他小小的身板就试图跳起来抢爸爸手里的篮球被虐惨,那时候他就发誓以后球技一定要超过爸爸。
只是虽然随着沈昭明长大,他的球技越来越好,但同时他和爸爸打球的机会也越来越少。
到沈昭明初三时,沈爸爸在的微软分公司倒闭要迁回欧洲总部,因为他是他们公司技术研发骨干和项目核心,他辞职的话整个部门团队都过不去,思虑再三,他决定跟着公司一起迁去欧洲,而沈妈妈则留在国内,边照顾沈昭明边工作。
高中时沈昭明课业繁重,他也没有太多时间打球,但只要稍有空闲,哪怕只有十几分钟,他都会去楼下打球。
再后来,沈昭明以市理科状元的成绩考上了全国著名的临夏大学计算机系,去了临夏市。沈妈妈终于不用守着儿子,正好她退休了,沈爸爸又在欧洲做的风生水起,于是一家三口一合计,沈妈妈也跟去了欧洲,父母二人只逢年过节回一趟国。
就这样一家三口都不在璃海常住了,只有沈昭明寒暑假会一个人回家住一两个月。而这个小区因为是老员工宿舍改造的,本来住的年轻人就少,随着时间流逝,楼下篮球场年久失修,渐渐的就成为大爷大妈晒衣服晒豆角的地方,堆满了杂物。
所以即使后来大学毕业后回来创业住了回来,他也没再去楼下打过球。
其实这半个月来,沈昭明一直很好奇,这个女孩明明不会打篮球,为何却每天坚持打球。不过自从她搬来后,楼下的废旧篮球场总算不再是大爷大妈们晾晒杂物的专场,也终于发挥了一点它最原本的作用。
对于篮球,沈昭明是很怀念的。以前的他特别热衷于篮球,可是自从创业后,大家忙着工作,打篮球的兴致也就越来越少。他仔细回忆,上一次打篮球竟然是两年前。
最近他常常想,他也许热爱的不仅是篮球,还有那些人,那段时光。
从前大学里他是篮球队重要的前锋,鲜衣怒马朝气蓬勃,三年前的他觉得自己可以把天上的星星摘下来,心境明朗,从不会多愁善感伤春悲秋,活的灿烂而耀眼。
就算是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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