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
叶起苦着脸按住它的头,叹道:“老大,你是真狗啊!”说完纵身一跃,翻身跳了出去。
……
阿福很开心,因为今天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人类,虽然行为举止很像小毛贼,但是不偷东西还给它带包子吃。
尤其是第二趟,整整十个包子,吃到最后它都困了。
这个人类的气味很好闻,像是春天阳光好的时候,榕树下的味道,暖洋洋地还很清新。
它闻着这个味道加上肉包子的香气,不知不觉睡着了。
叶起看着沉沉睡去的大狗,悲愤地啃着最后一个包子。
狗祖宗胃口是真好,怪不得能长这么大!
就是花光了最后的三十文钱。让她一阵心疼。
晌午日头高照,初夏的阳光晒在身上,让人昏昏欲睡。
叶起打了个哈欠,顿时泪眼朦胧。她望了望那两间房,安静如初。
裴序三天不眠不休,这会肯定是在大床上睡觉呢。
这人对银子简直就像对待自己祖姥姥。
既然他都放心睡了,自己也没必要熬着。
狗东西,害她睡草地。
叶起嘟囔着,抱着大狗充当枕头,打算也眯一会儿。
鸟儿欢畅,微风柔和,她刚闭上眼,就沉入了梦乡。
【叶少侠,这可如何是好】
裴序那张欠揍的脸再次出现在眼前,他紧紧握着自己的手腕,另一只手拿着包子,啃得满嘴流油。
狭长的凤眸尽是嘲讽。
叶起满心怒火,【你还我包子!】
她抬脚飞踹,正中裴序的肚子,脚上一片柔软,耳边还传来裴序委屈的汪汪声。
叶起心中得意,【还不承认自己是狗?!哈哈哈哈哈哈……】
笑了半天,发现怀里仿佛有什么东西在蛄蛹,她一低头,就看到裴序那张状似无辜的脸。
惊骇太过澎湃,叶起猛地睁开眼。
怀里暖烘烘地,确实有狗,正一脸委屈地扑腾四肢。
果然是场噩梦!
叶起长出一口气,手一松,大狗趁机‘蹭’地一下窜了出去。
晚霞照在黄狗的身上,把它变成了橙红色
叶起回过味儿来,发现天色已晚,不由大惊失色。
不会吧?睡了这么久!
她慌忙去看裴序门前的石子,纹丝未动。
狂跳的心这才慢慢平稳下来。
就在这时,传来脚步声,还有小二有些嫌弃的声音。
“还有一间房,客官您要住几天?”
叶起眨眨眼,一间?要是没记错,除去裴序和莫同尘,应该还有三间房啊。
“就今晚。”
低哑的声音带着无尽的疲惫,叶起心下好奇,转身趴着假山暗中观察。
落日余晖仿佛都不愿照在那个人身上。
她一身灰色衣袍洗得发白,鞋因为穿得太久,看不出本来颜色,而且两边都已磨破,露出灰扑扑的袜子。
头发枯黄用草标挽在脑后,腰间挎着一把剑,剑鞘黯淡无光,只是尾部刻着一只孤雁,因为常年累月的摩挲,几乎辨认不出它的形状。
她的剑和她的人一样灰暗。
叶起不敢置信地瞪大了双眼,宫必行?!
宫必行天赋奇高,年少师从武林神话——剑神。
剑神是百年难遇的剑道天才,她在其门下不过十年,剑术便已达化境。
当时被认为是最有希望继承剑神衣钵的人。
只是后来,她在一个剑客最巅峰的年龄,染上了赌瘾。
至此便销声匿迹。
上一次听人谈起宫必行,还是五年前。
听说她在某个赌坊被人揍得鼻青脸肿,却自始至终不肯拔出那把曾经名动江湖的鸣鸿剑。
但是,即使此刻这个人看上去是如此穷困潦倒,叶起也忍不住一脸崇拜。
因为江湖中关于她的传说太多了。
十六岁孤身一人荡平无量山山匪,十七岁剑破少林寺金刚罗汉阵,二十一岁华山论剑败尽天下英豪……
即使叶起练得不是剑而是刀,师傅是名声斐然的刀侠叶飞白,可她还是对宫必行心向往之。
因为实在是……太传奇了!
当初叶起独身挑了漠北匪寨,多少就有点向前辈致敬的意思。
叶起眯着眼笑,看来就算没她捣乱,姓裴的想要抢赏金也是够呛。
心情一好,人就松弛,人一松弛,肚子就饿。
‘咕噜咕噜’的声音在安静的小院十分清晰。
许是想到宫必行也在,即使前辈听不见,叶起还是有些尴尬。
她压着肚子想让它别叫了,再等等,等她抢了裴序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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