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号:16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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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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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至少都得15年起步!”

    “再提醒你一句,坦白可以从轻量刑,什么意思,你懂的吧!”

    沈砚回:“……”

    他此刻内心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

    莫名奇妙给带过来又说什么坦白可以从轻量刑!

    前提是他得干过呀。

    没干过的事咋认,什么白/粉,跟他有的屁的关系!他不缺钱心理健康家庭和睦,虽然算不上什么绝对的好人,犯罪的事儿总不至于干吧。

    还踏马贩毒!

    他是吃饱了撑的还是想死想疯球了?

    此时此刻沈砚回只想睡觉。

    “警察叔叔,不好意思,到我休息的点儿了。”

    两分钟后,俩警察看着呼呼仰头睡着的沈少爷。

    ……脸都绿成了油麦菜。

    这种时候能睡着?人才啊!这心理素质,不像个普通人!

    他们审讯过的犯人海了去了,这种心理素质的一看就是老手!至此,俩警察对沈砚回的怀疑更重了。尤其是那老警察,已经把沈砚回当成重点关注对象了!

    就这沈砚回还能睡着,他这人主打的就是一个疯玩儿归疯玩儿,到点儿了一秒就能睡,自律到不行。管它天王老子来了还是谁,谁都影响不了他睡眠。

    但,,,在审讯室睡觉是不可能的。

    紧接着,沈砚回就给叫醒了,他困到不行,视网膜都变成虚拟成像了,只能看到对面的人嘴巴不停的一张一合,至于说得话,他是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困得直打哈欠。

    无奈嫌疑人极度不配合,只能先关起来明天再审。

    沈砚回走到那老刑警跟前的时候,抬了抬眼皮。

    “虽然我知道您是想让我招供,故意拿那白粉让我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8条,侦查人员确实有权通过讯问核实证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13条也明确规定:讯问时可以让犯罪嫌疑人对物证进行辨认,并制作辨认笔录。”

    沈砚回话锋又一转。

    “但,用毒品包装拍打桌面制造威慑对嫌疑人进行恐吓也是明确禁止的吧。展示物证的目的是核实事实而非施加心理压力。而在刚才的审问中,您至少有五次这种恐吓行为。”

    沈砚回在对方越来越难看的脸色中笑笑。

    “不好意思,刚好懂点儿刑法,而且,我这人爱记仇。”

    大概因为他是笑着说的,那种阴恻味儿就更浓了。不过老刑警也不是个能吓唬住的,他办过的案子比沈砚回吃过的米饭还多,听沈砚回这么说也就当个威胁就过去了,也没太当回事儿。

    犯罪分子嘛,懂点儿法也正常。

    三天后,这个老警察的革职查办就下来了。

    从拘留所里出来神清气爽的沈砚回和这个老警察在楼道上碰了个正着。

    那老刑警脸都摊成了薄饼章鱼,还是给翻滚压扁又爆炒煎烤的焦黑那种。

    警方更新了指纹数据,天杀的那指纹不是沈砚回的,但相似度竟然高达99.9%,你就说离不离谱!

    沈砚回:“……”

    难道这人是我同父异母的兄弟?

    转念一想,也不对,这是指纹相似,又不是DNA相似!而指纹具有唯一性,也就是说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完全相同或者相似度在80%以上的指纹的可能性。

    那踏马这是怎么回事。

    这也太脱离科学解释了!

    警方给出的回答是。

    “不好意思,沈先生,由于我们的检验系统出现了问题导致弄错了您和真正嫌疑人的指纹数据,实在是抱歉。”

    沈砚回:“……”

    这么模棱两可又极不专业的回答,6。

    这个案子侦破其实并不难,三天后警方就确定嫌疑人的藏身地点并且成功实施抓捕了,案子已经结了,恐吓沈砚回的那老警察也革了职。

    结果已经下来,沈砚回再去追究细节就不合适了,而且是公安局内部的事情,也不方便告知外人。

    不过蹲了三天牢的毕竟是沈砚回,沈方鸿说什么也不能让这事儿轻易揭过。

    警方的解释一下来,沈方鸿就给警察局局长打去电话。

    “指纹对比都能搞错,要是再晚一步,岂不是吃枪子儿了跟我说杀错人了?我们京云市警察局就是这么办案的吗?这事儿必须给我个说法!”

    沈方鸿在京云市政商军界都有人脉,他的话可不能忽视。经沈方鸿这么一施压,局长就得给个结果了。

    最后的惩治措施是所有跟这起乌龙案件相关的人员,尤其是指纹技术人员革职的革职,查办的查办,扣罚金的扣罚金,一个也没跑脱,半个月后,这事儿波及的后浪才终于停止。

    沈砚回莫名其妙给拉去警局溜了三天,又突然给放回来,这在他们那个圈子里都传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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